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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7年度萧山区建筑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
时间:2018-01-02 00:00:00发布者: 阅读: 0

各施工企业:

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,大力推进行业标准化样板管理体系,积极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,努力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。经研究,我局决定开展2017年度萧山区建筑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,以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现将有关评选活动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:

在我区从事建筑施工的施工企业、施工项目部和项目管理人员。

二、评选条件:

1、认真贯彻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,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,圆满完成年度安全生产、文明施工目标任务。

2、施工企业年度内未发生一般(含一般)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,无安全不良行为记录。年度内未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上访等事件。

3、施工企业、项目部积极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活动,本单位在年度内至少创建一只区级以上(含区级)标准化样板工地。

4、施工企业、项目部把信息化建设运用于日常安全管理之中,企业建立远程监控中心。

5、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,自觉遵守社会公德,对工作高标准、严要求,钻研业务、爱岗敬业,在本职工作中尽职尽责,业绩突出,能在我区建筑行业起到示范标榜作用。

三、评选办法、时间

按照评选条件,由企业申报、推荐,并于201815日前将先进评选条件表(附件1)、先进单位申报表(附件2)、先进项目部申报表(附件3)(同家企业限报一个)和先进个人申报表(附件4)(同家企业限报一人)一式两份上报区安监站办公室,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。联系人:杨苗苗,电话:82629372

四、有关要求

1、各施工企业要积极参与评选活动,把活动精神和相关要求融入到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之中,通过争先评优活动鼓励企业管理人员狠抓安全工作,提高隐患治理能力。

2、各施工企业要以争先评优活动为契机,进一步梳理各类安全管理制度,落实各项安全工作主体责任,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。

3、我局将对在评选活动中获得先进称号的单位、项目部和个人颁发证书奖状,并予以信用加分,记入企业信用档案。

附件1:二○一七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条件表

附件2:二○一七年度萧山区建筑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申报表

附件3:二○一七年度萧山区建筑安全生产先进项目部申报表

附件4:二○一七年度萧山区建筑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申报表

 

 

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2018年1月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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